反兴奋剂工作实施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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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8月09日 18:15 《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网站 |
为了进一步加强反兴奋剂斗争的力度,深入贯彻’95中国反兴奋剂大会的精神,彻底肃清不良思想的影响,清除各种隐患,从领导、教练、医务人员到运动员都能从思想上提高反兴奋剂的认识,从行动上加强反兴奋剂的斗争,根据国家体委《禁止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的暂行规定》,《对使用兴奋剂运动员的教练员处罚暂行办法》和《赛外兴奋剂检查的若干规定》,以及国际田联和中国田径协会反兴奋剂的规则规定,特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第一条 组织领导 一、中国田径协会是负责在全国范围内田径项目反兴奋剂工作的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的规定、国际田联的反兴奋剂规定,制定实施反兴奋剂工作计划。 二、中国田径协会设反兴奋剂工作小组负责日常工作。 三、各会员协会须成立相应的小组,并确定一名联络员。 四、中国田径协会设立反兴奋剂的咨询电话、举报电话。 第二条 宣传教育 一、各会员协会每年应组织教练员、医务人员、运动员学习有关反兴奋剂的材料,观看反兴奋剂录像,从思想上加强认识,注意防范。 二、凡到中国田径协会注册的运动员,本单位必须对其进行一次反兴奋剂的教育。 三、运动员第一次出访,在出访前,要接受一次有关反兴奋剂知识的考核,不合格者进行学习之后补考,补考不合格者取消出访。 四、在全国性田径比赛期间,将对各队领队、主教练进行反兴奋剂知识的培训及考核。 第三条 联络员 由各会员协会指定一名负责兴奋剂检查的联络员(领队或总教练),报中国田径协会备案。他将代表本会员协会对有关兴奋剂检查的各种事宜负责,其主要任务是: 一、运动员新注册时,在运动员注册表上详细填写运动员常驻训练地址、联系电话; 二、每一位新注册运动员必须交一份反兴奋剂保证书,联络员应在此保证书上签名; 三、如运动员离开常驻训练地址48小时以上(参加全国性田径比赛和承担国家出访任务除外),应在其离开前48小时以电报、传真形式向中国田径协会报告其新地址及外出时间期限。如未报告,造成兴奋剂检查人员到该训练地址找不到该运动员,将依据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的规定处罚; 四、当赛外检查兴奋剂人员来检查时,积极协助工作; 五、每年一月底向中国田径协会上报本单位实施反兴奋剂工作的情况报告。 第四条 赛外检查 一、中国田径协会将随时对各会员协会的运动员进行兴奋剂检查,任何会员协会和个人无权以任何理由躲避、拖延、阻扰、干涉。 二、赛外检查兴奋剂由中国田径协会通知运动员所在的会员协会,约定地点、时间进行;也可直接到运动员的常驻训练地址立即进行。 三、如正值运动员临时离开常驻训练地址(不超过48小时),该会员协会有责任立即将该运动员在24小时之内召回。 四、接受兴奋剂检查运动员的所在会员协会应给检查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五、接受检查的运动员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第五条 赛中检查 一、由中国田径协会指定人员确定抽查对象。 二、如遇超、创田径纪录,运动员应自觉到赛会兴奋剂检查站接受检查兴奋剂,否则纪录不予承认。 三、检查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第六条 复查 因兴奋剂检查为阳性而停赛的运动员在处分期要接受不定期的检查,方式如下: 一、由中国田径协会通知检查日期、地点; 二、接受检查费用自理; 三、检查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 四、处分期到期日,自行到国家兴奋剂检测中心接受最后一次复查。 第七条 处罚 一、对兴奋剂检测呈阳性的运动员将给予停赛的处罚。处罚期的长短将根据运动员被查出的违禁药物的种类而决定,分别为三个月(国际田联兴奋剂检查程序准则中,目录1第二部分刺激剂类、麻醉镇痛剂类)或四年(国际田联兴奋剂检查程序准则中,目录1第一部分类固醇类、苯异丙胺、缩氨酸荷尔蒙类、可卡因、禁用技术等)。 对一年出现两例以上(含两例)服用违禁药物的单位的处罚,按国家体委有关具体规定办。 具体处罚条件,严格按照国家体委及国际田联的规定执行。 二、因违反国家体委《禁止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的暂行规定》、《对使用兴奋剂运动员的教练员处罚暂行办法》和《赛外兴奋剂检查的若干规定》,以及本实施办法,将按照相应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八条 解释、修改、增补、决定权 一、中国田径协会对本实施办法具有解释权; 二、中国田径协会对本实施办法的条款有修改、增补的权力; 三、中国田径协会对本实施办法的未尽事宜有决定的权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