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体育项目活动中《反兴奋剂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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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8月09日 18:08 《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网站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社体中心: 国务院颁布的《反兴奋剂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4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反对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保护体育运动参加者身心健康、维护竞赛公平竞争的重要举措,这对进一步推动我国体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随着社会体育项目的发展,在健美、轮滑、龙舟、拔河、信鸽等社会体育项目活动中也存在着兴奋剂的潜在危机。贯彻和保证《条例》的实施,不仅是竞技体育项目的重要任务,也是社会体育项目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此,就在社会体育项目活动中贯彻《条例》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的各级社会体育羡慕管理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社会体育项目健康持续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把学习贯彻《条例》、坚决反对和禁止社会体育项目比赛和活动中使用兴奋剂问题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和任务,并抓好落实。 二、总局社体中心将认真根据《条例》的规定,对举办的社会体育项目比赛和活动,特别是健美、轮滑、龙舟、拔河、信鸽等项目的比赛活动,明确提出检举反对使用兴奋剂的要求,建立兴奋剂检测制度并逐步增加监测力度,以切实保证社会体育项目比赛活动的纯洁、公平。对违反《条例》使用兴奋剂者,将根据《条例》的规定严肃处理。 三、要健全规范社会体育项目的比赛活动,加强管理和组织工作,建立反兴奋剂工作责任制。总局社体中心对所管辖社会体育项目反兴奋剂工作负主要责任,具体负责中心直接举办和承办的国际、国内比赛活动的反兴奋剂工作。各地社会体育项目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苏管辖项目参加全国比赛及本地区举办比赛活动的反兴奋剂工作。凡参加社会体育项目的各类国际赛事,要严格遵守有关国际组织关于反兴奋剂的规定。 四、要充分理由各种渠道和机会,广泛、深入地宣传《条例》,扩大《条例》的影响,引起广大社会体育管理者和参与者的重视。要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加强对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