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王义夫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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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8月14日 23:48 新华网 |
记者许基仁 在中国体育界,运动员是一个弱势群体。在追求金牌的过程中,运动员维护自身健康和尊严的权利往往受到漠视,甚至连他们挨骂挨打也时常成为教练员“严格训练”的反衬和佐证。
王义夫却是个另类人物。也许是受儒教文化“不欺长者”的影响,也许是他在中 国奥运金牌“零的突破”中曾伴随过许海峰登上领奖台,王义夫只要状态还在,水平不落,从不用发愁奥运军团里没有他的名字,而其他老将便没有他的福分。翻翻中国运动员秩序册,有几人年龄超过44岁?王义夫即便当教练,也绝无“少帅”的名分。 王义夫成为“六朝元老”,两度奥运夺冠,靠的是自己的本事。所幸的是中国代表团和射击管理中心没有嫌“老王”太老,顶着“阻碍新人”的压力,成全了王义夫的辉煌,也成全了自己。 中国体育界一直存在一个观念误区,在用新人和老将之间犯难,往往牺牲老将的机会去栽培新人。选手包括名将一旦年龄超限,便无形之中要承担一项“为新人让路”的任务——一项苦涩的任务。在道德压力和夺冠需要的映衬下,老将们的选择权被大大压缩甚至被剥夺。 在老将和新人之间作出选择,这种权利本应属于老将或者新人自身,彼此通过公平竞争决定各自的命运,体育相对于其它领域更应该也更有可能实现这种公平竞争。成绩面前人人平等,状态面前人人平等,这个浅显的道理往往被忽视,甚至被故意忽视。美国那种“一锤定音”的奥运选拔模式虽然弊端众多,但在维护运动员参赛权方面却值得肯定。 王义夫今天奥运夺冠,相信没有人会去责难胜利者;但如果王义夫今天只打了第八名甚至没进决赛,是否又会有“阻碍新人”的批评泛起?王义夫六度出征,大喜大悲,受尽各种毁誉。但很少有人想过,什么是王义夫的权利? 王义夫喜欢打枪,渴望奥运金牌,状态也一直不错。只要没有人比过他,只要他有实力征战奥运,他就应该有“六连战”、“N连战”的资格。这是他的基本权利——在一个崇尚以人为本的文明社会里一个公民不可剥夺的权利。即便有再大的“培养新人”的任务,也不应该以牺牲老将的权利来实现。当团队夺冠目标与捍卫选手参赛权利发生冲突时,前者应该服从后者,这是最起码的人文价值观。 记者最推崇的奥运明星是英国赛艇选手雷德格雷夫,一个五届奥运会次次夺金的传奇人物,奥运会由于有了他们而变得富有情趣和人情味。当我们不由自主地嫌弃“老雷”和“老王”过于年迈时,我们不妨反问自己:我们有没有权利剥夺他们参加奥运会的权利?(完) (责任编辑:新华奥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