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奖征文选登:裁判就可以“生米做成熟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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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 14:01 新浪体育 |
新浪体育讯 在奥运会的赛场上唱主角的应该是选手,队员,胜败关键皆在于此。当然除了队员外,教练也是致关重要的。因此当比赛胜利或失败,受到赞美和批判的多是这两者。但是,很多人却忽略了,还有一方是非常重要的,那就是裁判。除了队员,教练,也该说说裁判。因为他往往决定一个人的生死。如果是完全正常,正确的倒没什么,但是他的一个误判,错判,或者因为裁判的过错责任,却“惊天动地”。
在北京时间8月19日凌晨的射箭女子个人8进4的比赛中,中国仅剩的一位队员何影对英国名将威廉姆斯。何影射出的第九箭是她前九中射出的最高环10环,但却被坐在身后的裁判判为0分,就在他的教练练国富还在和裁判交涉过程中,何影射出的第十箭再次被判为0分。之后何影含着泪水坚持发射完最后两箭。赛后何影没有心情接受任何记者的采访,而中国射箭队也当场提出申诉。 当然,笔者不敢说这就是裁判的失误和责任。据媒体报道,目前也只能说是裁判和队员双方都有责任,队员本身全身心的投入比赛,可能忘了看计时器,这是队员的责任,但裁判员的提醒是必须的,如果语言提醒没有效果,就应该上前制止,这是裁判的义务。但是可以肯定的是,裁判肯定有一定的责任。 谁都有失误的时候,这没什么可奇怪和责怪的。但是,报道中有这样一个细节却让笔者很是疑惑和不能接受:射击射箭运动管理中心主任高志丹说,现在事情已经过去了,已经要求队员不要再纠缠了,好好准备团体赛,争取在团体赛中打出好成绩。他说,现在看来,队员已经接受了这个事实,能够正确对待,不会对团体赛带来影响。 让我们看看这几个关键词:“纠缠”“正确对待”“影响”。笔者感到疑惑:难道为了公平和荣誉而争论和说理是“纠缠”?难道对裁判的判定有异议提出质疑就不是“正确对待”?难道为了个人是否公平就一定会“影响”团体? 虽然现在不能肯定是谁的过错,也许双方都有过错,但是这样一个难以让人接受的判定和结果,可能存在裁判失误和失职的情况下,队员和教练有权利问个为什么。而不“纠缠”其实属于息事宁人的做法,其实体育虽然是友谊第一,但更应该体现公平,公正,也应该像在法院一样,对就是对,错就是错,而不能抱有“中庸思想”,否则就失去了竞技的激烈和意义。笔者不认为某些领导的“过去就过去了”的想法是从大局考虑。 但是,仔细想一想,造成这种心理也不是没有原因的,也是有“难言之隐”的。让我们看看这句话:. “尽管申诉了,但不会改变结果,在申诉结果出来的时候,女子个人的金银牌已经归属韩国人,最后的申诉结果是维持原判,多数情况下都会是这样。” 看来,在比赛中,对于裁判的相关规定还是不健全和不完善。原来,已经判定就无发改变结果。当时判什么就是什么,至多你可以在比赛之后可以提出申诉,而申诉的结果至多只是对裁判有一些批评或处罚,却不会影响结果。也就是说申诉其实对比赛没有什么影响。 这样就造成,可能有错误的裁判会受到处罚,但是队员仍然没有得到公平的结果。这是现在体育裁判中的不公正所在。 笔者仍然没说这个裁判一定有过错。那就让我们一起回想一次裁判有明显错判的吧,在刚刚结束不久的亚洲杯中,中国队和日本队夺冠,裁判错判日本队一个手球得分。这是有目共堵和明显的录象证明的,可是错了也就错了。看来在赛场上裁判是“至高无上”的。 当然,从维护比赛进行和对裁判的尊重上来说,即使有异议也不该当场争论。可是,问题是,如果过后再说就已经“生米做成熟饭”,让人怎能不急? 归根到底,就是相关的制度不完善。其实,现在比赛都有录象,是完全可以确定谁对谁错,因为也就应该有“翻案”的机会。 如果这种制度不完善,就非常容易发生“黑哨”和错判。当然,笔者并不是说所有的错判都是故意的,但在客观上容易给这种情况提供可能性和可行性。即使没有主观故意,裁判判错之后,将错就错,也会使裁判产生无所谓的心理,进而可能会不集中精力,不负责任等现象发生。 裁判都可能出错,出错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错了就是错了,错了就该更改结果。这样才是真正的公平和公正,也会杜绝裁判“一锤定音”和“生米做成熟饭”。(崔书君) 《我与奥运有个约会》雅典奥运有奖征文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