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卓成:从“重奖”杨景辉说起 不要让成功重昏头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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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 09:53 南方都市报 |
余卓成专栏 昨天听闻杨景辉为广州夺得20年来的首枚奥运金牌后,一家房地产公司主动提出要送一套价值超过100万元的豪宅奖励给杨景辉,以解决其家庭住宿条件之困。回想起过去的二十多年,体育事业不断地向前发展,而奥运会冠军所得的各式奖励也不断地发生变化。
在上世纪80年代,奥运冠军所得的奖励以国家奖励为主,而且多为一些荣誉性的嘉奖,经济上的奖励比较少。从1988年开始,国家开始有奖金奖励,但当时的奖金数额仍与国外相差很远。直到2000年,我国经济腾飞,商业环境日趋成熟,政府以及社会各界都纷纷以奖金或实物奖励我们的奥运冠军,奥运冠军担任广告代言人之类的现象也开始普遍。 首先我认为这是体育事业和经济发展产生的结果,国家一向以来对体育事业的投入都相当大,为运动员提供了可靠的后勤支持,运动员在奥运会上取得好成绩,是对国家投入的一种回报,自然也不必计较政府在经济奖励上的多少。而从商家的角度讲,商家们开始逐渐发现体育的价值,懂得通过形象健康的运动员做商业宣传;而作为运动员,得到此类经济奖励,可谓名成利就,除了可改善生活环境外,还是帮自己对外宣传的一种途径。因此,无论是对商家还是运动员来讲,这都是一种“双赢”。 杨景辉获得商家的巨额奖励,从现在来看已不属新鲜。在广州这一个商业味极浓的地区,杨景辉获得广州20年来的首枚奥运金牌,这十分具有轰动性效应,商家正是利用了他这一时的影响力做商业宣传,这也体现了社会各界对体育的一种支持。 作为运动员得到如此优厚的待遇,应该将其当作一种动力,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争取更大的进步。有部分运动员在成名以后,心态就发生了变化,以往那种刻苦拼搏的劲头便退化了。如今杨景辉才21岁,他的运动事业才刚刚起步,他应该继续努力,不要让一时的成功冲昏了头脑,只有这样,他才可能有更高的成就,也才能换取更大的经济回报。 在奥运会中成名以后,杨景辉、劳丽诗等年轻运动员必将面临许多社会活动,这对运动员是一种锻炼,他们将从以往一种相对封闭的环境下进入这种开发的商业环境,他们将从中吸取更多的社会经验,认识更多不同的事物,同时要坚定他们的运动信念,毕竟他们还年轻,在单人项目中还有很大的发挥和进步空间,我们期待他们在下一届奥运会有更好的表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