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体育:中国奥运会选拔制度亟待“规范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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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7月20日 09:46 新浪体育 |
新浪体育讯 化解了一个个“矛盾”之后,中国奥运会代表团得以如愿在20日竖旗成立。反思中国各项目确定奥运参赛选手的过程,一次次激烈的“小范围对抗”让人记忆犹新。 今年三月,中国乒乓球队为了确定男子双打参加奥运会亚洲预选赛的两对参赛者,由孔令辉和王皓、马琳和陈杞,王励勤和阎森三对选手参加,在队内进行进行了四轮“真刀真枪”的选拔。结果,上届奥运会冠军王励勤和阎森惨烈出局。
六月,为了筛定女子步枪3x20项目的一名参赛者,中国射击队的老将单红、新人武柳希一对一得打了两次“擂台”,结果武柳希以总成绩领先12.2环的明显优势,硬是将“师姐”挤出了奥运参赛阵容。 就是在中国奥运军团成立前夕,中国举重队同样演出了一场“同室相煎”的好戏。女子48公斤级的几名国内力士杠铃比武,辽宁姑娘李卓获得奥运会“门票”。58公斤级,陈艳青、孙彩艳“单练”,前者幸运地搭上了奥运会“班车”。 不难发现,这种“小范围对抗”均发生在中国的优势项目。说明中国这些项目人才济济。其实,类似的名额之争在前面几届奥运会也不同程度存在,象本届这样公开、透明地进行较量,无疑更有利于避免个人意志、或局部利益的干扰。 奥运会是世界最优秀竞技高手的较量。为了选拔运动员,各国采取了不同的途径。美国、澳大利亚等均为奥运会选拔赛“一锤定音”。 象3月份的澳大利亚奥运会游泳选拔赛,大名鼎鼎的“金童”索普因为在400米自由泳决赛发令前不慎掉入泳池,被判犯规,险些失去奥运会参赛资格。刚刚结束的美国田径选拔赛女子100米决赛,当今最优秀的“女飞人”琼斯便因为发挥失常,已肯定无缘奥运会该项争夺。 这种选拔看似公平,但也有其不足的一面。仅仅因为一次意外失利,便将获胜了不知多少次的选手挡在奥运会大门之外,对奥运会而言是一种损失;对这位优秀选手本人实际上也不够公平。好在当时澳大利亚游泳选拔赛男子400米自由泳第二名自愿放弃奥运资格,按说此资格应该给当时比赛的第三名,但澳大利亚泳协还是将它给了索普。 在美国田径选拔赛上,琼斯接着又参加了跳远比赛,并跳出7米11的今年世界第二好成绩,证明了自己的能力。遗憾得是在雅典奥运会100米比赛中,将看不到她的身影。 中国以往选拔奥运会选手,不局限一两次比赛,更多关注运动员一贯的表现和战前的状态,有其科学、理智的一面。但由于操作过程中随意性太强,常常难以避免其他因素的影响,多多少少会损害运动员的利益。本届奥运会,在一些项目开始进行真正的队内选拔,无疑是一大进步。 但因为是开始,无“法”可依,各项目自行其是,势必会带来不同反响。象同为小球项目,乒乓球男双无法确定人选,采取了队内比赛选拔的办法,受到好评。而羽毛球男单陈宏、夏煊泽的奥运会名额之争更受关注,为什么就只能 “强加于人”呢? 还有,同样是举重项目,女子几个级别采取了队内选拔的办法,而男子77公斤级占旭刚、李宏利的名额争夺“矛盾”同样尖锐,却没有采用同样方法。一支队内两个“标准”,让人费解。 随着中国更多项目的强大,特别是北京奥运会的来临,以后关系到奥运会名额的“矛盾”会越来越多。中国选拔奥运会参赛者应该科学的采取那几个阶段?主管部门、教练员各有什么权限?怎样将综合考核与选拔赛相接合?如何保护运动员的利益?显然,制定有关法规、办法,使得中国奥运会选拔制度实现“法制化”,确实应该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了。(厉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