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奥会中国残奥代表团合作伙伴指定赞助商征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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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8月02日 12:27 新浪体育 |
新浪体育讯 赞助价格、等级 1、1000万元RMB:中国残奥会、中国残奥代表团合作伙伴(2004-2008)。 2、500万元RMB:中国残奥会、中国残奥代表团指定赞助商(2004-2008)。
3、200万元RMB:2004(雅典)中国残奥会、中国残奥代表团合作伙伴。 4、80万元RMB:2004(雅典)中国残奥会、中国残奥代表团指定赞助商。 注:签署第一条款,第二、第三、第四条款权益同时享有。 签署第二条款,第三、第四条款权益同时享有。 签署第三条款,第四条款权益同时享有。 签署第四条款,不享有任何其它条款权益。 合作伙伴、指定赞助商资格要求 1、具备良好企业形象和品牌形象,应为行业内领先企业。 2、发展前景良好,要有强大、稳定的财政支出能力。 3、市场营销理念要与公益、文化、体育事业密切相关。 4、应严格遵守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及中国残奥会相关规定。 5、为了便于宣传和展示赞助产品,赞助企业应为中国残奥会、中国残奥代表团提供约占赞助资金10%-30%的优质产品或服务。 中国残奥会、中国残奥代表团合作伙伴回报条款 价格:1000万元RMB 合作期限:5年 1、排他性 一旦成为中国残奥会、中国残奥代表团合作伙伴,便在同业中具有唯一地位,享有排他性。 2、荣誉称号 A:“支持残疾人体育事业爱心企业”。 B:中国残奥会、中国残奥代表团合作伙伴。 C:中国残奥会、中国残奥代表团指定赞助商。 3、称号使用权 可在媒体广告、宣传活动、产品包装中使用荣誉称号。 4、标识使用权 可在媒体广告、宣传活动、产品包装中使用中国残奥会商务标识。 5、爱心大使提名权 赞助企业一名主要负责人可获得中国残奥会爱心大使提名。 6、新闻发布会暨签约仪式 A:新闻发布会暨签约仪式:有关领导、体育界知名人士、中国残奥会爱心大使、赞助企业代表、不少于30家新闻单位出席。 B:新闻发布会、签约仪式及中国残奥会相关活动中均出现企业名称与LOGO。 7、重要社会活动、重大赛事参与权 A:邀请企业作为中国残奥会重要社会活动和重大赛事的协办单位。 B:邀请企业代表出席中国残奥会重要社会活动。 8、场地广告权 获得在国内举办的部分残疾人赛事和残疾人系列活动相应场地广告位。 9、中国残奥代表团优秀运动员肖像使用权 享有优先使用中国残奥代表团优秀获奖运动员肖像进行广告宣传和邀请残疾人奥运会获奖运动员作为其形象代言人的权力。 10、公益活动 中国残奥会爱心大使(详见名单)为企业举行公益公关活动二次。(具体方式另议) 11、商业活动 在不影响运动员正常训练比赛的前提下,可邀请部分残疾人运动员参加企业商业活动。 (具体方式另议) 12、纪念品开发权 可根据需要自行开发、制作相关纪念品、促销品,用于促销活动及企业、品牌和宣传推广。 13、新闻专访 由中国残奥会指定媒体对赞助企业进行与中国残奥会赞助主题相关的专访或报导。 14、雅典残奥会观摩团 邀请赞助企业领导10人赴雅典为中国残奥代表团助威。(本条款有效期限于2004年8月15日前) 15、双方另行商定的有关条款及未尽事宜。 中国残奥会、中国残奥代表团指定赞助商回报条款 价格:500万元RMB 合作期限:5年 1、排他性 一旦成为中国残奥会、中国残奥代表团指定赞助商,便在同业中具有唯一地位,享有排他性。 2、荣誉称号 A:“支持残疾人体育事业爱心企业”。 B:中国残奥会、中国残奥代表团指定赞助商。 3、称号使用权 可在媒体广告、宣传活动、产品包装中使用荣誉称号。 4、标识使用权 可在媒体广告、宣传活动、产品包装中使用中国残奥会商务标识。 5、新闻发布会暨签约仪式 A:新闻发布会暨签约仪式:有关领导、体育界知名人士、中国残奥会爱心大使、赞助企业代表、不少于30家新闻单位出席。 B:新闻发布会、签约仪式及中国残奥会相关活动中均出现企业名称与LOGO。 6、中国残奥代表团优秀运动员肖像使用权 享有优先使用中国残奥代表团优秀获奖运动员肖像进行广告宣传和邀请残疾人奥运会获奖运动员作为其形象代言人的权力。 (赞助企业承担费用,具体方式另议) 7、公益活动 中国残奥会爱心大使(详见名单)为企业举行公益公关活动一次。 (赞助企业承担费用,具体方式另议) 8、商业活动 在不影响运动员正常训练比赛的前提下,可邀请部分残疾人运动员参加企业商业活动。 (赞助企业承担费用,具体方式另议) 9、纪念品开发权 可根据需要自行开发、制作相关纪念品、促销品,用于促销活动及企业、品牌和宣传推广。 10、新闻专访 由中国残奥会指定媒体对赞助企业进行与中国残奥会赞助主题相关的专访或报导。 11、雅典残奥会观摩团 邀请赞助企业领导5人赴雅典为中国残奥代表团助威。 (本条款有效期限于2004年8月15日前) 12、双方另行商定的有关条款及未尽事宜。 2004(雅典)中国残奥会、中国残奥代表团合作伙伴回报条款 价格:200万元RMB 合作期限:1年 1、排他性 一旦成为2004(雅典)中国残奥会、中国残奥代表团合作伙伴,便在同业中具有唯一地位,享有排他性。 2、荣誉称号 A:“支持残疾人体育事业爱心企业”。 B:2004(雅典)中国残奥会、中国残奥代表团合作伙伴。 C:2004(雅典)中国残奥会、中国残奥代表团指定赞助商。 3、称号使用权 可在媒体广告、宣传活动、产品包装中使用荣誉称号。 4、标识使用权 可在媒体广告、宣传活动、产品包装中使用中国残奥会商务标识。 5、新闻发布会暨签约仪式 A:新闻发布会暨签约仪式:有关领导、体育界知名人士、中国残奥会爱心大使、赞助企业代表、不少于30家新闻单位出席。 B:新闻发布会、签约仪式及中国残奥会相关活动中均出现企业名称与LOGO。 6、重要社会活动、重大赛事参与权 A:邀请企业作为2004年中国残奥会、中国残奥代表团重要社会活动和重大赛事的协办单位。 B:邀请企业代表出席2004年中国残奥会、中国残奥代表团重要社会活动。 7、场地广告权 获得在国内举办的部分残疾人赛事和残疾人系列活动相应场地广告位。 8、中国残奥代表团优秀运动员肖像使用权 享有优先使用中国残奥代表团优秀运动员肖像进行广告宣传和邀请残疾人奥运会获奖运动员作为其形象代言人的权力。(赞助企业承担费用,具体方式另议) 9、公益活动 中国残奥会爱心大使(详见名单)为企业举行公益公关活动一次。 10、商业活动 在不影响运动员正常训练比赛的前提下,可邀请部分残疾人运动员参加企业商业活动。 (赞助企业承担费用,具体方式另议) 11、纪念品开发权 可根据需要自行开发、制作相关纪念品、促销品,用于促销活动及企业、品牌和宣传推广。 12、新闻专访 由中国残奥会指定媒体对赞助企业进行与2004(雅典)中国残奥会、中国残奥代表团赞助主题相关的专访或报导。 13、雅典残奥会观摩团 赞助企业领导3人赴雅典为中国残奥代表团助威。(本条款有效期限于2004年8月15日前) 14、双方另行商定的有关条款及未尽事宜。 2004(雅典)中国残奥会、中国残奥代表团指定赞助商回报条款 价格:80万元RMB 合作期限:1年 1、排他性 一旦成为2004(雅典)中国残奥会、中国残奥代表团合作伙伴,便在同业中具有唯一地位,享有排他性。 2、荣誉称号 A:“支持残疾人体育事业爱心企业”。 B:2004(雅典)中国残奥会、中国残奥代表团指定赞助商。 3、称号使用权 可在媒体广告、宣传活动、产品包装中使用荣誉称号。 4、标识使用权 可在媒体广告、宣传活动、产品包装中使用中国残奥会商务标识。 5、新闻发布会暨签约仪式 A:新闻发布会暨签约仪式:有关领导、体育界知名人士、中国残奥会爱心大使、赞助企业代表、不少于30家新闻单位出席。 B:新闻发布会、签约仪式及中国残奥会相关活动中均出现企业名称与LOGO。 8、中国残奥代表团优秀运动员肖像使用权 享有优先使用中国残奥代表团优秀运动员肖像进行广告宣传和邀请残疾人奥运会获奖运动员作为其形象代言人的权力。 (赞助企业承担费用,具体方式另议) 10、商业活动 在不影响运动员正常训练比赛的前提下,可邀请部分残疾人运动员参加企业商业活动。 (赞助企业承担费用,具体方式另议) 11、纪念品开发权 可根据需要自行开发、制作相关纪念品、促销品,用于促销活动及企业、品牌和宣传推广。 12、新闻专访 由中国残奥会指定媒体对赞助企业进行与2004(雅典)中国残奥会、中国残奥代表团赞助主题相关的专访或报导。 13、雅典残奥会观摩团 赞助企业领导2人赴雅典为中国残奥代表团助威。 (本条款有效期限于2004年8月15日前) 14、双方另行商定的有关条款及未尽事宜。 赞助产品范围 一、领奖装备 二、礼仪装备(入场式服装) 三、休闲装备 四、运动用品系列 五、残疾人医疗器械 六、交通工具 七、家用电器 八、箱包系列 九、各种礼品、文具、玩具 十、首饰、胸针等饰物 十一、有利于运动训练和消除疲劳的保健品、营养品 十二、空间位移服务 十三、日用品、化装品 十四、太阳镜、护目镜等防晒、遮阳用品 十五、各类休闲食品、方便食品(谷类食品除外)及糖果等 十六、功能性饮品 十七、内衣系列 十八、保险(除人寿保险外) 十九、银行金融产品 二十、通迅设备及通信服务类 二十一、创伤护理产品 二十二、电脑及互联网产品 二十三、酒类(380 以下、干红或干白系列) 注:赞助企业资质文件提交及确认步骤 1、赞助企业需提交如下文件供有关专家审核认定: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简介。 (3)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4)产品认证情况及证明。 (5)申请表填写。 2、资料审核、发函确认、谈判签约 以上资料经中国残奥会专家评审确认后一周之内发函至意向赞助企业并确认谈判签约时间。 独家代理:体之杰(北京)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永安东里米阳大厦2层 邮编:100022 电话:010-65684838 65684839 传真:010-65662461 65683417 E-mail:contact@tizhijie.cn |